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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出文促进农业险发展 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险联社 · 2026-09-12导语四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促进农业险高质量发展,提出逐步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农业保险深度要提升到1.9%,农业保险密度达到1200元/人,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推动、各部门分工负责,构建复合、多元、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以及地方特色农业的保障,稳步推进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等险种发展。
增强种植业农产品风险保障
加强主粮、棉花、油料、糖料、橡胶等大宗农产品风险保障,提高区域间农业保险发展均衡性,完善省以下保费分担机制。逐步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完善对马铃薯、油菜、花生、甜菜、青稞等农产品以及稻谷、小麦、玉米制种的保险支持保障。
促进养殖业保险规范发展
完善养殖企业和养殖场(户)养殖保险模式,采用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技术加强养殖数量监控。动态调整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根据不同养殖方式提供差异化风险保障方案。做好牦牛、藏系羊等涉藏特定品种保险支持保障。
推动林草保险提质增效
坚持预防与保障并重,与现代林草业发展相适应,推动构建林草综合保险体系。完善公益林保险和商品林保险政策,探索适合相关林业保险险种特点的承保理赔模式。保险机构要合理确定森林保险防灾减损费用计提比例,据实列支。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草原、湿地、国家公园、碳汇等保险试点,丰富林草保险产品。
支持地方特色发展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政策,加强相关资金统筹,加大支持力度,扩大保险范围,积极发展蔬菜、水果、肉牛、肉羊、禽类、渔业、林下经济等特色农业保险。
完善产品供给体系
健全“政策险+商业险”、“基本险+补充险”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物化成本保险等提供基本保险保障的险种基础上,设计开发相关补充保险,形成更高保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开发便利农户投保的综合型保险保障方案。
加强财政补贴管理
强化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加强补贴资金所涉投保信息与农业生产经营数据、历史投保数据的比对核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向保险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优化资金拨付方式。鼓励各地实行省级财政部门与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省级对省级”结算等模式。
完善查勘定损制度
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草原等部门结合当地种植、养殖、林业生产实际,指导保险机构制定分类或分险种查勘定损操作规范,明确查勘、抽样、定损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配合做好灾后查勘和灾损核定工作。
提升理赔服务质效
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保险机构制定完善农业保险理赔实施规范,提升理赔效率和精准度。保险机构应完善基层服务网络,简化手续、优化流程、赔款到户,建立农业大灾快速理赔响应机制,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合理预付部分赔偿金,支持农户恢复生产。保险机构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将保险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完善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
科学设置农业保险各险种大灾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完善大灾风险准备金触发使用标准。保险机构按照独立运作、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加强大灾风险准备金使用规范性管理,进一步发挥大灾风险准备金作用。
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9%,农业保险密度(保费/第一产业就业人数)达到1200元/人,农业保险科技投入强度(农业保险机构科技创新投入/保费)达到1%。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提升特色农业保险对特色农业产业的保障水平,更好发挥富农强农作用。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传统的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保险为主,此次提出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
传统的农业保险以物化成本保险为主,只保种子、化肥和农药等最基本的开销。此次提出要加大推广完全成本保险,也就是在物化成本保险基础上加上租地、人工成本等,确保农民在遭遇灾害绝收时,不仅收回买农资的钱,还能收回租地和人工成本,保证农民不亏本,有资金进行下一年的再生产。
此前,文件提出扩大种植收入保险,从而保障农民的最终种植收入。保险公司设定一个目标收入(目标产量*目标价格),如果因为减产或者粮食价格大跌,导致实际卖粮收入低于设定的目标收入,保险公司就会赔偿中间的差额。这是一种更高等级的保障,确保农民不会因为“丰收了但价格暴跌”或“减产了”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文件还设定了农业险的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从目前几家农业保险公司上半年的费用率看,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17.6%,安华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15.5%,阳光农业相互保险综合费用率15.61%,国元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19.25%,中原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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