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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上市险企全部撤销监事会
险联社 · 2026-05-17导语承接监事会职能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如何实现监督董事会的职能,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与完善。
中国平安日前发布公告,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2026年5月13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孙建一、朱新蓉、刘怀镜、洪嘉禧和王志良退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自2025年4月以来,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相继披露,经监管部门核准修订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至此,A股五大上市险企已全部撤销监事会。
不仅仅是上市险企,日本财险(中国)、泰康保险、大家保险、建信财险、紫金财险、中煤财险、中国再保、中原农险等多家保险公司也已经宣布取消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专门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法定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其核心定位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与董事会并立,可以检查公司财务,查阅账簿及会计资料,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行为提出罢免建议。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制衡的治理机制。
随着保险公司监事会撤销,保险业沿用多年的“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治理框架迎来关键变革。
2024年7月,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实施,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承接监事会职能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通常由独立董事占多数,承担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等职责。
不过,董事会下面的审计委员会如何承接监事会职能,实现监督董事会的职能,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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