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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怒批保险业:人不可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生病
险联社 · 2025-04-02导语友邦人寿“拒赔门”再次发酵,人民日报称事件虽然是个例,却也暴露了保险行业在疾病定义、理赔标准等方面的矛盾,“人不可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那种方式去生病”。
友邦人寿“拒赔门”让一向淡定的人民日报也发飙了。
母亲为孩子投保了5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孩子因暴发性心肌炎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暴发性心肌炎”不符合“严重心肌炎”理赔条款,最初只退还1.38万元保费,而不是获得理赔金50万元。经过律师介入,最终才同意赔付。
人民日报称事件虽然是个例,却也暴露了保险行业在疾病定义、理赔标准等方面的矛盾,“人不可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那种方式去生病”。
其实,因为对疾病理解不一致而对薄公堂的比比皆是。
2023年,王某莫被诊断患上良性脑肿瘤,医院采用的是“内镜经鼻入路手术”,对肿瘤全部切除。王某莫手术后,在申请理赔时被中国人寿拒绝。
中国人寿浙江分公司认为王某莫虽然得了良性脑肿瘤,但是没有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开颅手术”或者“放射治疗”两种方法之一治疗,所以不符合理赔条件。
2021年7月,年仅1岁的王某某在西安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贫血(轻度)、脊肌萎缩症,2021年12月经过一系列检查后,确定为脊髓性肌萎缩症。
王某某的母亲申请理赔时,新华人寿渭南支公司拒赔。理由是,王某某所患病经诊断为“脊髓性肌萎缩症”,与合同中约定的“进行脊髓性肌萎缩症”并不是同一种疾病,两种疾病从发病原因、症状、治疗方式等有所不同。
2022年9月,迟某某在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后的保险期间内,骑车时不幸发生意外摔倒,住院治疗十几天后宣告身亡。
后家属向平安财险申请理赔,但却遭到对方拒赔。拒赔的原因是平安财险认为,男子是心脑血管疾病导致摔倒的可能性大,所以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
有业内人士直言,保险公司也是商业企业,也是追求利润的,设置严苛条款实质是保险精算模型控制下的风险规避方式,从而将保险公司成本压缩至极限。
保险公司拒赔也有自己的“小九九”。
一方面,保险公司笃定一部分人文化水平有限、社会资源缺失,加上诉讼耗时费力,不敢轻易去打官司,会主动放弃索赔;
另一方面,即使上了法庭,通过诉讼能降低被保险人预期,减少赔付金额。如原本可能需赔20万,经打官司和被保险人协商、调解,也许只需赔十万八万就能结束。
根据多地法院披露的保险理赔纠纷看,保险公司败诉率高达70%。
比如去年4月,大连中院发布的信息显示,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常以各种理由拒赔,引发保险诉讼。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多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保险公司败诉案件超过4000件,占比近70%。
青岛法院审理的理赔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败诉的案件也至少在七成以上。
虽然投保人胜诉居多,但是得到的赔付金额也仅仅是当初保险合同上载明的理赔金额。
也就是说,投保人最后费时费力,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最后拿到的也只是自己应该得到的部分。而保险公司有着强大律师团队,最后赔付的也仅仅是自己当初应该赔付的,不过就是搭上点律师费。
这里面,败诉的保险公司并没有因此对投保人有额外的补偿,也没有惩罚机制。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保险公司明知会败诉,也还是要去法院打官司。
即使一些保险代理人认为该赔,但不走司法程序也难以获得理赔,因为保险公司规定达到一定赔偿数额必须经法院判决。
很多理赔员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按法院判决赔付,也可规避个人责任。
长期以往下去,只能导致保险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越来越差。
“保险有两个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人民日报在文章中呼吁,保险公司要考虑风险识别、赔付压力甚至不良因素,而客户寻求的是健康风险保障。如何从风险分担、公平与人文关怀等角度出发找到平衡,才是更值得反思和深究的问题。
“生病、治疗、病程不是个人决定得了的,人不可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那种方式去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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