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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女员工诈骗案震动业界,涉案超600万被终身禁业!

险联社 · 2024-12-19

导语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尹丽(原平安保险员工)在保险机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已被当地法院判处诈骗罪并入狱,同时被监管终身禁业。

近日,一起涉及平安保险女职员的诈骗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尹丽(原平安保险员工)在保险机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已被当地法院判处诈骗罪并入狱,同时被监管终身禁业。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发文,经查,尹丽在保险机构工作期间,对原保险代理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分局拟作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据可靠法律文书显示,尹丽,1967年生,户籍登记在吉林省梅河口市,曾是梅河口市平安保险公司的一员。多份法律文件均指出,尹丽曾向多人借取巨额款项,但最终无力偿还,其中不乏单笔诉讼金额超过百万的案例。

截至2020年3月,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已受理了19起以尹丽为被告的民间借贷案件,涉案金额总计超过600万元。并且,仍有出借人不断向法院咨询关于尹丽的民间借贷立案事宜。

法院认为,尹丽作为保险公司职员,其涉及的债权人数量众多,借款金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注:尹丽随后被羁押于长春女子监狱)。

2021年11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0581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判定尹丽诈骗罪成立,并责令其向众多受害者赔偿损失,但判决书中并未透露其具体刑期、诈骗金额及资金去向。

此外,尹丽的诈骗行为还波及到了她的同事。一份法律文件显示,梅河口市居民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2018年2月23日起,尹丽陆续向他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条并约定了月息2分的利息。截至2019年8月23日,尹丽累计向孙某借款25万元。尹丽在当日向孙某出具了一份借条,约定由尹欣(梅河口平安保险公司24部职员)和尹华(梅河口平安保险公司24部职员)作为担保人,尹丽及两位担保人均在借条上签字。尹丽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至2019年10月23日,但此后便停止支付利息并拒绝还款。孙某因此要求法院判定尹欣和尹华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尹欣和尹华均表示,孙某原本要求尹丽提供房屋作为抵押担保,但由于当天尹丽未携带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孙某才要求他们两人作为担保人。尹丽将证件交给孙某后,他们两人的担保责任便应被视为无效。然而,孙某对此予以否认,他称尹丽在签署借条前便已用房屋进行抵押,但仅提供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该合同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他才要求尹丽提供两人作为担保。

2020年年中,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判定尹欣和尹华对尹丽欠孙某的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24日起按月利2分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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