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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整治保险中介市场乱象 出新规加强中介机构合规管理

险联社 · 2019-11-13

导语为深入开展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引导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北京银保监局于11月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管理的通知》。

近年来,保险专业中介市场比较活跃,经营模式多,创新意识较强,有很多好的做法和亮点;但也有部分专业中介机构合规意识和管理基础薄弱,风险隐患较大。

为深入开展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引导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北京银保监局于11月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管理的通知》。针对当前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公司治理和合规管理、营业场所、信息化建设以及分支机构设立提出相应监管要求,从源头提高机构合规经营、专业化发展能力。

据悉,《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在北京地区经营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公估合伙企业),和其在全国范围的分支机构。此外,外地法人在京设立各级分支机构的,也应参照《通知》要求执行,严格落实相应法人机构的管理责任。

北京银保监会指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东来源日益多元化,风险跨行业跨区域传递机率增加,个别高风险或经营模式异化的机构,涉嫌利用控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违法违规活动。针对上述风险,《通知》强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依照《公司法》规范设立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特别强调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要求公司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建立合规管理制度,设置合规岗位或部门,任命合规负责人,制定并执行合规计划,开展合规检查等措施,达到强化公司依法合规意识、防控化解合规风险的目的。

如何确保《通知》落实效果?北京银保监会表示,为强化执行效果和约束力,《通知》明确给予保险专业中介机构6个月的整改期限,对于未整改到位的机构,我局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并将落实情况作为经营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督导机构切实加强合规管理,落实《通知》要求。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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