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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被罚款63万元
险联社 · 2020-06-23导语2014年-2019年7月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存在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为。
日前,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对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开出了63万元的罚单,原因是存在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为。
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调查发现,2014年-2019年7月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存在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部分报表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三项违法行为罚金共计人民币63万元。
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银保部外勤渠道经理史某艳,直接实施了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应对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伪造投保人客户信息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经办责任。被给予罚款1万元的处罚。祁某廷知晓、主导并参与了利安人寿盐城分公司上述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部分报表资料虚假记载经营事项等两项违法行为的实施,系两项违法行为的主要领导者和直接管理者,应承担主要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对祁夏廷给予警告,并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人民币2万元、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祁夏廷行政处罚的罚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
利安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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